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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宿迁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4-01-10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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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学生态水利建设

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水利建设-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宿迁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生态水利建设 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水利建设-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宿迁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EEC-SL-SCZZ-2024-CLCG-00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EEC-SL-SCZZ-2024-CLCG-007/01

标段(包)名称:水利建设-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宿迁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宿城区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

2.2 交货期: 10天

2.3 交货 同时,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 2、所供货材料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相关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甲方有权进行进一步检测。 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总包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总包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注册、登录

| 提供投标人注册、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

从#报名开始时间# 起至 #报名结束时间#止(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 点击【在线报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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