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郊区发展改革工信局以佳郊发改工信【2020】9号、佳郊发改工信【2023】11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2.2建设 2.3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0580.00m2。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总工期:366日历天。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2.8第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60,754,993.48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4.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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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