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虹半导体(无锡) 综合配套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以锡新行审投备【2023】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虹半导体(无锡) ,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30 号。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精装修项目(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精装修项目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本期项目为华虹无锡一期项目(华虹无锡)的未建项目,包含综合楼、倒班楼、停车楼等园区配套用房之精装修项目。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 2.4 本分包工程的完工验收日期: 停车楼:2024年6月30日 其他单体:2024年10月31日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根据华虹半导体(无锡) 综合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的要求,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本项目建设规模,完成相应的精装修项目的设计、制造、采购供货、运输(含二次驳运)、掏箱及卸货、保险、仓储、就位、安装及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期及其它相关服务。 项目概况:精装修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含设计)、倒班楼、餐厅及厨房(停车楼内)、活动室(地下室内)的室内装修(含相应各功能性房间及管井)+布草间+换鞋间+咖啡吧。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整。(提供证明) 3.2 投标人过去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能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证书(提供证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一项精装修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可验证项目的相关资料,如合同、竣工报告、中标通知书等)。 3.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证书状态为“正常”。并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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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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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