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2/23-QT-001)
一、 招标条件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定额工期31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服务期限为施工准备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暂定2023年9月,具体咨询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以机组竣工投产后9个月内完成。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2/23-QT-00101 造价咨询服务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范围之内的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全部费用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造价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2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单纯工程结算审计或决算审计业绩不符合本项资格要求),要求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并提供该工程竣工结算相关证明文件如结算书或批复文件或咨询报告等)。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 2020年至 2022 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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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