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058)
一、 招标条件
昌都芒康昂多Ⅰ标段项目箱式营房成套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芒康县昂多乡、洛尼乡境内,距芒康县城直线距离约45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60km,规划面积88km2,场区多丘陵,整体较为平缓,场址区海拔高程在4200m~4800m之间,场址区南距G318国道直线距离30km。现有S202省道从场址东侧通过,交通便利。现状用地属性为主要为草地,规划开发模式为集中式并网光伏发电站,受地形条件及公益林等制约性因素影响,昂多项目分两块区域开发,本期拟开发装机容量为1800MW。 本项目直流装机容量705MW,本工程布置1306440块540Wp(长2.256m×宽1.133m) 双面双玻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一串24或26块,约108870串。组串式逆变器约为2865个;光伏场区共布置有182个光伏方阵,箱变为191台,光伏场区通过直埋电缆连接各个区块。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QT-05801 箱式营房成套设备采购 箱式营房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 500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次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免收。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还。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箱式营房成套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 7.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必须具有不少于3个预制生活舱或装配式箱房的供货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 9.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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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