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SB-012)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江西华电宜丰双峰黄岗风电项目磷酸锂铁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5MW/15M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B-01201 江西华电宜丰双峰黄岗100MW风电项目 储能系统 15MW/15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电池充放电倍率1C,电池单体的标称容量≥280Ah,冷却方式液冷,储能系统整体效率≥86,储能系统(包含电池)整体质保5年。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西华电宜丰双峰黄岗100MW风电项目 储能系统】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8.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体容量10MWh及以上的磷酸锂铁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300MWh(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9. 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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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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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