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26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淄博热电 翻车机冻煤、余煤智能全自动清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3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将所供全部设备运抵现场,现场施工安装工期为1个月。安装完毕后1个月系统应调试完毕(根据翻车机作业情况酌情选择时间点施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26301 翻车机冻煤、余煤智能全自动清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在现有翻车系统轻车线建设1套车厢智能全自动清扫系统(本项目包含技术研发、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相应联锁和人员培训、成果鉴定等),升级翻车机、余煤皮带控制系统,实现清扫系统与翻车机、余煤转运皮带联接。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翻车机冻煤、余煤智能全自动清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方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方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方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方具有不少于1项火电厂翻车机空车厢全自动智能清扫项目已投运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使用证明(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改造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内容),提供的业绩和证明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和证明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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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