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CL-051)
一、招标条件
华电数智井克梁村林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华电数智井克梁村林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区治理恢复恢复林地1944.47亩,道路修复49.71亩,总计治理面积1994.18亩。主要建设内容:林地恢复工程和道路修复工程。主要采购材料有紫穗槐、柠条、文冠果、元宝枫、沙地柏、樟子松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 2.4招标范围:华电数智井克梁村林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区治理恢复恢复林地1944.47亩,道路修复49.71亩,总计治理面积1994.18亩。主要建设内容:林地恢复工程和道路修复工程。主要采购材料有紫穗槐、柠条、文冠果、元宝枫、沙地柏、樟子松等。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6-CL-05101 华电数智井克梁村林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数智井克梁村林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为苗木类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苗木类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8.业绩要求:投标人为苗木类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项苗木类销售合同业绩;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项苗木类销售合同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