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7/18-QT-157)
一、 招标条件
电子会计档案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实施的组织范围为国内所有上线财务共享系统的单位(实际组织范围以项目整体验收之日上线财务共享系统的单位数量为准,预估约1200家单位)。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3月完成系统开发及试点上线,2024年12月完成项目整体交付及验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7/18-QT-15701 电子会计档案系统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建设,会计档案资料实现电子化采集,形成规范、完整的电子会计档案数据,通过合规、稳定、安全、可兼容、可拓展的强大技术平台支撑,打通与当前软件统一标准接口,提供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四性检测、数据授权、流程监控、日志信息等安全管理功能,实现会计档案平台化管理。档案归档智能化、数字化,通过在线借阅、多维检索、档案溯源、统计分析、支持检查等功能,实现全集团数字财务档案资源的集约化管理、全域化共享、“一站式”服务,实现会计档案便捷化利用。项目含1年质保服务(项目质保期须提供不少于1人的现场运维服务)。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子会计档案系统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CMMI3)。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有1项央企集团级或资产总额100亿元(或营业收入30亿元)及以上企业集团级的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电子会计档案信息化项目(至少包含电子档案管理)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②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或正在实施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或正在实施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