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1/18-SB-00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宁德电力开发 周宁电站1号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25MW发电机。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2个月内全部交货(含设计)。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1/18-SB-00101 周宁电站1号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投标人提供一台额定出力为125MW的高转速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仅发电机部分)、一套配套的机组自动化元件、一套发电机组备品备件、一套发电机组工器具;对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及保险和交货及现场性能实验负责;负责合同设备与电站未改造设备以及之间接口数据吻合;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负责合同设备与调速器、励磁系统、发电机保护系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以及水轮机部分未改造部件等之间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和制造的协调工作;对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及投入商业运行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提供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满后的服务;提供培训服务及双方协商的执行合同时的有关服务等;并对上述工作质量负责。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周宁电站1号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国内设计、制造120MW(单机)及以上、额定转速不低于428.6r/min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发电机投运业绩,或具有至少1项国内设计、制造300MW(单机)及以上抽水蓄能发电机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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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