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019)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宁蒗新能源开发 2023年11月-2025年11月后勤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电宁蒗新能源开发 (以下简称:公司)办公住宿地点共有两处,分别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朝阳路92号和96号房屋。两房屋相距50米左右,92号房屋共有四层,共有14个房间,其中住宿套房1间、住宿单间7间、标间1间、会议室1间、接待室1间、厨房1间、餐厅1间、档案室1间、建筑面积合计680m2,四层露台64m2(洗衣房1间),后院260m2;96号房屋有一层半(房屋二层和一层左侧),包含办公室5间,会议室1间,建筑面积约296m2。两房屋建筑面积合计976m2。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4个月,暂定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46/16-QT-01901 华电宁蒗新能源开发 2023年11月-2025年11月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华电宁蒗新能源开发 2023年11月-2025年11月后勤管理服务 200元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宁蒗新能源开发 2023年11月-2025年11月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项及以上后勤服务(服务内容或范围至少包含餐饮、保洁、物业、驾驶服务中的任意两项)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封面、服务范围与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且提供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