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4/18-SG-005)
一、 招标条件
公司湖南 相关项目平江公司一次风机和送风机噪声治理工程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4/18-SG-00501 平江公司一次风机和送风机噪声治理工程 噪声治理方案设计优化、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及施工安装、试验、调试等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平江公司一次风机和送风机噪声治理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范围必须包含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噪声防治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环保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