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7/17-JL-007)
一、 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相关招标项目贵州华电罗甸亚雷山11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1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8个月,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正式通知为准),最终监理服务期到完成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37/17-JL-00701 贵州华电黔南罗甸亚雷山11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 贵州华电黔南罗甸亚雷山11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含升压汇集站及送出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验收、设备安装施工、设备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还包括工程竣工结算、设计变更审查、竣工图审查、工程变更费用审查、环境保护专项、工程量清单审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项目试运行中重大问题的管理和协调、工程后评价以及配合业主完成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华电黔南罗甸亚雷山11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监理从业资质。 6.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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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