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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重新挂网)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30025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哈密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道路及房建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增量工字钢进行采购。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东北的天山乡境内,距哈密市约66.04km,距乌鲁木齐市约680km,工程所在区域干燥少雨,晴天多。春季多风、冷暖多变,夏季酷热、蒸发强,秋季晴朗、降温迅速,冬季寒冷、低空气层稳定,极端最高气温36.9℃,极端最低气温-32℃,全年平均日照时数为3318h,平均风速1.5m/s,最大风速13.2m/s,最大冻土深度119cm。
报价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当地情况,后期若因报价前考虑不周而增加的运输成本及其他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2.采购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密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道路及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工字钢。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工字钢 | Q235B I16 | 75 | 吨 | 泄洪放空洞、泄洪排沙洞 |
2 | 工字钢 | Q235B I18 | 840 | 吨 | 3号施工支洞、1号至4号隧道、通风洞、交通洞 |
小计 | port:ignore"> | port:ignore"> | 915 | 吨 | port:ignore"> |
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报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42小时内交货。
2.5.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热轧型钢》GB/T706-2016规范要求。
2.6.2交货同时提供该批型材的生产厂家质量证明书(厂家质量证明书原件,需加盖销售厂家鲜章,注明质量证明书原件存放位置),一式三份。
2.6.3其他:以上标准均以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2.6.4因本次工字钢采购为工程施工所需的增加量,本项目部前期已向监理报备的工字钢品牌有“新疆八一钢铁、甘肃酒钢、新疆大安”三个品牌,原使用的工字钢品牌为“新疆八一钢铁”,为确保本次增量工字钢采购与原报备品牌或在用品牌的尽可能统一,请报价人参考品牌组织报价。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2.7.2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二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3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3付款方式:
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买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收到发票后5日内在财务挂账,挂账后,买方以银行转账和12个月期的银行承兑或供应链资金(包括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等)等方式支付,在3个月内支付该批结算款的95%,其中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或供应链资金(包括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等)等支付比例为5:5,剩余5%货款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按挂账日期计算,6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滚动无息退还。6个月期的银行承兑或供应链资金(包括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等)支付的贴息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2.8 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0万元(本次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2020年至今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且不少于1份。
3.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4.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工字钢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0年至今的工字钢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17:00前在(http://)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5月30日12:00前登录(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若不是“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的,须在(http://)申报“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申报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个工作日24时止,申报期间报价人须及时与028-85689061联系。若报价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的,在开标前仍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导致不能报价的,责任自负。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