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6/17-QT-22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 湖北华电襄城卧龙6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华电湖北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 2.2.项目规模:6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主工期6个月(从项目开工到全容量并网)。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直至项目完成达标投产及竣工结算止。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136/17-QT-22501 工程监理服务 湖北华电襄城卧龙6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后评价等全过程监理 200元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项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且监理的已投运的项目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不少于1个。同时,必须具有至少1个已投运的110kV线路工程的监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签字页、签字日期、合同/技术协议范围页、合同发票、已完工的业绩需提供客户评价或验收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完工的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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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