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2/21-QT-003)
一、 招标条件
碳资产运营 相关项目2023年海上风电CCER项目开发服务采购已由碳资产运营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华电3家海上风电(广东阳江500MW、福清海坛海峡300MW和台州玉环154MW)CCER项目开发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3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第一笔减排量成功签发止),如因政策因素可顺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2/21-QT-00301 2023年海上风电CCER项目开发服务采购 华电3家海上风电(广东阳江500MW、福清海坛海峡300MW和台州玉环154MW)CCER项目开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设计文件、配合完成项目审定、协助完成项目注册登记、开展项目实施和监测、配合完成减排量核查、协助完成减排量签发,培训与政策资讯服务、材料收集整理、现场探勘等工作。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海上风电CCER项目开发服务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2年6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个风电CCER项目开发或审定或减排量核查服务合同业绩(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应包含合同标的、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投标人自2012年6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CCER项目备案或减排量签发成功业绩至少1个(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应包含合同标的、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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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