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8-QT-150)
一、 招标条件
公司天津 相关项目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固定钢支架C标段已由 天津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70MW,预估总重量6978.5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7/18-QT-1502 组件、逆变器支架 16万容量组件、逆变器支架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组件、逆变器支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近两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应具有总容量不少于300MW(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7.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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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