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91/17-QT-04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漯河发电 相关技改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石灰石采购招标已由华电集团 河南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91/17-QT-04401 华电漯河发电 石灰石采购 采购石灰石数量60000吨,工期6个月。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漯河发电 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石灰石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8.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9.其他要求: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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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