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22-QT-00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乌鲁木齐 1号、2号炉10台磨煤机外委检修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台磨煤机检修时间为10天,整体更换动态分离器转子和静叶片的磨煤机施工时间为15天,更换减速机工期增加3天。具体检修时间以实际为准,本项目整体需在2023年10月1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22-QT-00801 1号、2号炉10台磨煤机外委检修 对十台磨煤机进行解体大修,其中两台磨煤机(1-5、2-5磨煤机)整体更换动态分离器转子和静叶片,两台磨煤机(2-1、2-2磨煤机)更换减速机,具体施工由招标方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而定。 200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2号炉10台磨煤机外委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至今,至少1项磨煤机检修类似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程量或供货设备清单或改造范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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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