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4/18-SG-00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公司湖南 相关项目平江全厂道路沥青层工程招标已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湖南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4/18-SG-00401 全厂道路沥青层工程 厂道路、施工道路及厂区道路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约50000m2),路面结构层为:级配碎石垫层18cm 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22cm C30混凝土基层26(25)cm 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8cm AC-13沥青混凝土面层5cm。上述道路均采用永临结合,本次招标前建设前期施工至混凝土基层,本次招标内容再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道路沥青层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具有国内独立承接且已完工的3项及以上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停车场及广场等沥青混凝面层工程施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体现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停车场及广场等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页。(2)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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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