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2/19-QT-08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公司河南 相关项目新乡华电热力 采暖住宅计量装置(热能表)采购已由华电集团 河南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DN20热能表9500块;DN25热能表300块;DN32热能表200块,数量合计10000块。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三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2/19-QT-08701 新乡华电热力 采暖住宅计量装置(热能表)采购 在公司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DN20热能表9500块;DN25热能表300块;DN32热能表200块,数量合计10000块。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三年,或者完成合同数量时间止(二者以先到期为准)。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乡华电热力 采暖住宅计量装置(热能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设备),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品牌相应证书。 6.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500套及以上热力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合同签字盖章页等相关信息,未提供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业绩)。 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市在项目执行期内的唯一授权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