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17-ZB-010)
备注:本变更公告仅对第八条异议受理人和第九条监督部门 一、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 工程项目4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总承包已由华电湖北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工期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2/17-ZB-0104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 4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总承包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 4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总承包 2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 4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为汽轮机设备制造企业。 9.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台600MW超临界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高、中、低压缸全轴系)已成功投运1年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技术协议供货范围中能证明汽轮机高、中、低压缸全轴系通流改造);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投运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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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