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11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2022年11月新能源项目第1组-2个服务标段已由华电内蒙古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北清河风电场30台机组叶片吊装服务项目
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规模:30台华锐1.5兆瓦机组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建设工期不超过105天 北清河、代力吉风场齿轮箱维修框架(36个月)项目 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规模:两个风电场各类机型齿轮箱空中以及下塔维修,包括施工工器具、检修材料,包括工器具及材料的运输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已注明由招标方采购的材料除外)。投标方自行踏勘。以上施工包括维护工器具、作业车辆、安全防护用品、耗材(抹布、清洗剂等)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具体采购数量、型号以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6个月。采取 “签一续一”方式,先行签订一年合同,合同到期前对服务商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QT-11601 北清河风电场30台机组叶片吊装服务项目 北清河风电场华锐风机机组叶片更换服务。包括原设备及其相关附件的拆卸,新设备及其附件的吊装、安装、调试,直至达到机组正常运行条件。 500 CHDTDZ079/18-QT-11602 北清河、代力吉风场齿轮箱维修框架(36个月) 对齿轮箱本体及其附件现场塔上缺陷维修、故障处理及下架返厂维修(含维修所需备件的供应) 2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北清河风电场30台机组叶片吊装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7.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的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8.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吊装业绩或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安装业绩不少于50台次,业绩清单表后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文件无效(包含合同范围、维护内容、合同工期、双方印鉴等信息)。 10.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接受近三年(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北清河、代力吉风场齿轮箱维修框架(36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9.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风电机组齿轮箱维修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 及相关证明文件); 10.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允许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