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3-220427
一、竞标条件
受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华中公司委托,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镇平县乡村振兴创业园(EPC)项目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施工项目业主支付的工程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镇平县乡村振兴创业园项目位于南阳市镇平县,设计范围北至平安大道,南至沪陕高速,东至航天大道,西邻赵河,占地面积约3471亩,总建筑面积约75万㎡,建设内容为食品产业核心生产区、仓储物流区、综合配套区、新兴食品产业孵化区及园区内土地整理、市政道路、管网及景观绿化等。本项目根据建设需要分期实施,一期启动区占地面积约198亩,总建筑面积约14万㎡,具体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综合配套办公楼及附属配套工程。
2、竞标范围:镇平县乡村振兴创业园(EPC)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一批。
3、采购数量:商品混凝土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商品混凝土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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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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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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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2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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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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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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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37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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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竞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竞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5、交货时间:2022年11月至合同工期完工分批分次供货,工期预计1460天。若因工程进度调整,致使供货时间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组织供应)。
6、交货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竞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指派的专人“驻站”,对中标人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竞标人对此无异议。
8、交货方式:运 根据招标人需要,配合现场浇筑。
9、其他要求:卖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按照买方质量管理部门和买方实验室提
供的混凝土配合比供货。
三、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且有效运输距离不超过20km;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标的型号中2019年11月至今任一个或多个产品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至少1份)。
2、竞标响应人应具有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商混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的单份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附合同扫描件,金额需明晰可辨)
3、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本竞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7、本次竞标对竞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