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004-220029
一、询比价条件
受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保定城市更新三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一批碎石,用于采购人承建保定城市更新三标段项目施工建设,本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包括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南金庄村、五尧乡北辛庄村、 五尧乡南辛庄村,共3个村。土地征迁面积2388亩,其中宅基地756亩,其他土地面积524亩,农用地1106亩。回迁安置房建筑总面积为62.16万㎡,另按回迁安置房面积的50%配建地下停车位及储藏室。容积率1.5-2.8。对改造村域范围内根据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要求进行城镇路网(含绿化)、停车位、广告牌、充电桩等建设。
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回迁安置房、地下停车库及储藏室、邻里中心公建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3个村的更新改造用地的规划容积率均为2.0-2.8,根据以往的项目经验,规划设计方案的回迁安置房一般采用54米(18层)以下的高层住宅即可满足容积率的要求。邻里中心等公建配套设施一般布置在1-2层的裙房,地下满铺一层地下室,做为设备用房和停车库,地面适当位置布置部分地面停车位、充电桩、老人及儿童活动场地及设施、居民健身活动场地及设施、景观绿化设施、街区内部道路、广场、广告位等。
三、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招标规格的产品。
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报价人必须是在“”(http://)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9、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 | 粒径10-20mm | 吨 | 3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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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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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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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招标数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量根据经验收合格实际供货的数量为准,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交货日期:2022年11月分批交货(以买方通知供货开始,周期3-5天)。
2、交货
3、标的物需满足《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及其他和行业有关最新规程规范。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15:00分 > 进行回函确认。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