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20747
一、招标条件
受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国电北屯风电场一期49.5MW风力发电项目所需的1项综合自动化系统,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国电北屯风电场一期49.5MW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农十师188团境内,在农十师风电场规划范围内,核准容量49.5MW,拟建总装机容量为49.5MW。风电场拟建设9台单机容量5.6MW的风机,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的一座110kV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北屯110kV变电站,从而接入阿勒泰电网。本项目采购综合自动化系统1项。(最终结算数量以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公开招标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 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及所有设备至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售后服务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技术服务及培训期间卖方人员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价单位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整套设备具体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1 | 综合自动化系统 | 具体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新疆北屯市甲方指定地点 |
4、交货时间:综合自动化系统计划2022年12月20日开始供货,计划2022年12月25日供完。(实际排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最晚交货日期以此顺延,交货工期顺延天数=实际排产通知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5、交货
7、付款方式:
7.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付款比例:正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10%;投料款20%,到货款40%,设备到现场经安装调试并网后支付验收款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本产品在通过90天考核试运行合格后,买方签发初步验收证书,质保期从即日起计24个月,卖方终身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满后退还 10%的质量保证金。每次付款前需提供相应金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
8、调价机制:该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单价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
9、本次招标为平台全流程,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投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企业,应是在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同招标物同类型设备生产及配套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且出具本次招标同类型规格产品检验报告不少于3个。
2、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同等规格技术参数或高于同等规格技术参数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4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 (2019年-2021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及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近三年 (2019年-2021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近五年 (2017年-2021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中无重大质量问题、无严重违约记录,未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目前和近两年涉及诉讼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