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2/21-QT-0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 相关项目2023年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已由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华电集团下属控排企业,总计126家火电企业,预计涉及燃煤机组、燃气机组规模60万千瓦以下(不含60万千瓦)(35家),60-120万千瓦(不含120万千瓦)(47家),120-200万千瓦(不含200万千瓦)(29家),200-300万千瓦(不含300万千瓦)(14家),300万千瓦以上(1家)(具体家数以合同为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2/21-QT-00201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一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江苏省区域基层控排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服务、配合第三方核查、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分析、开展碳资产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相关咨询指导、碳金融领域技术支撑等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500 CHDTDZ042/21-QT-00202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二 新疆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山东省区域基层控排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服务、配合第三方核查、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分析、开展碳资产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相关咨询指导、碳金融领域技术支撑等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500 CHDTDZ042/21-QT-00203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三 安徽省、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广西自治区、四川省、重庆市、河南省、江西省区域基层控排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服务、配合第三方核查、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分析、开展碳资产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相关咨询指导、碳金融领域技术支撑等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行业碳相关(碳咨询或碳排放或碳盘查或碳核查)服务合同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行业碳相关(碳咨询或碳排放或碳盘查或碳核查)服务合同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标段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火电行业碳相关(碳咨询或碳排放或碳盘查或碳核查)服务合同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