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六工区项目采购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设备拟使用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六工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夏庄和文阳路附近,共计三站三区间,包含文靖区间、文阳路站、玉夏区间、仙山路站、仙夏区间、夏塔路站。区间走向为南北走向,主要施工内容为车站主体明挖和区间盾构施工,总施工单里程约3.9公里,工期72个月。
2.2.采购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六工区项目施工所需污水处理设备。
2.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30m³/h | 台套 | 3 | 电动机式 |
说明:1、报价包含设备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增减,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4.交货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或提供最早交货时间。
2.5.交货 (青岛城阳区)
2.6.污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名 称 | 数量 | 规 格 | 备 注 | |
隧道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 1套 | 处理量30m3/h | 设备整体组合为一体 | |
1 | 污水提升泵 | 1台 | 30m3/h | 潜污泵 |
液位控制器 | 1台 | QK-3000L | 线缆式 | |
2 | 设备外形尺寸 | 1套 | 5300×2900×3100mm | 含混合装置、沉淀装置、油污隔离装置、溢流堰、排泥装置、爬梯、吊环等 |
2.2 | 中心沉淀装置 | 2套 | Ø350* 2500 mm | 碳钢 |
2.3 | 溢流装置 | 2套 | L2500*250 | 碳钢,锯齿型 |
2.4 | 均衡布水器 | 2套 | 标配 | 碳钢 |
均衡絮凝反应器 | 2套 | 标配 | 碳钢 | |
2.5 | 隔油装置 | 2套 | 标配 | 碳钢 |
2.6 | 中心稳流器 | 2套 | 标配 | 碳钢 |
2.7 | 集泥斗 | 2套 | 标配 | 碳钢 |
2.8 | 排泥管组 | 2套 | Ø150-600mm | 碳钢 |
2.9 | 排泥阀门 | 2套 | Ø150mm | 蝶阀 |
2.10 | 爬梯 | 1套 | H400mm | 碳钢 |
3 | PAc加药系统 | 1套 | 1000L | PE |
3.1 | 搅拌电机 | 1台 | 0.75KW | 配流量计 |
3.2 | 药泵 | 1台 | 0.37KW | 不锈钢,配流量计 |
4 | PAM加药系统 | 1套 | 1000L | PE |
4.1 | 搅拌电机 | 1台 | 0.75KW | 配流量计 |
4.2 | 药泵 | 1台 | 0.37KW | 不锈钢,配流量计 |
5 | 管道混合器 | 1台 | Ø80mm | 碳钢 |
6 | 电控箱 | 1套 | 全配套 | 控制进水泵、加药装置等 |
7 | 现场连接管道、阀门、法兰、线缆 | 1套 | 根据现场配套 | PVC |
2.7质量要求
(1)报价人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询价人要求(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质保期为货到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后满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报价人负责。
(3)报价人提供给询价人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NB/T 10790-2021《水处理设备 技术处理条件》其它指标请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若标准被修订,则以最新版本为准)。
2.8付款方式:
2.8.1无预付款,所有设备到达工地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挂账次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且使用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8.2设备尾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满24个月)经使用方书面确认后次月内支付ink3">。
2.8.3付款前,报价人需向询价人提供合同总金额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报价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9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3)缴纳方式: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投标人按此账号缴纳保证金。
2.10履约担保:保证金或四大行银行保函。
2.10.1.履约担保金额:¥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
2.10.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形式交付,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前,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部交纳¥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设备全部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具有要求的相关资质,包含营业执照、设备生产企业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有按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设备销售资质,取得生产厂家授权,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0年至今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3.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后期如因政策等相关因素对税率进行调整时,税前单价不变,仅对税率进行调整。
3.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1月04日17:00前在(http://)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11月08日17:00前登录(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须提前在(http://)申报“水电五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或水电五局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