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CL-08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环保系统工程 新疆 2023年年度石灰石、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采购已由华电科工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2机2×330MW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按BOT项目经营模式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18-CL-08601 华电环保新疆 2023年度石灰石及粉、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招标采购 石灰石(约26400吨)、石灰石粉(约7600吨)及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约66300)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环保新疆 2023年度石灰石及粉、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招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经销商时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等。且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 月1 日至今)应具有三 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还需提供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或处置等相关资质及合同业绩,并符合当地环保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8.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采购人不接受连续亏损的供应商参与。 9.投标人报价时需提供近三个月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石灰石及石灰石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