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20677
一、竞标条件
受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西南分局委托,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砂石骨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铜街子水电站鱼道沿右岸岸坡布置,全长1322.96m,由鱼道进口、进口段、岸坡绕行段、坝后开挖段、过坝段、出口明渠段及鱼道出口组成。鱼道结构采用竖缝式鱼道。进口布置在新华电站尾水出口区域(1#集群区域),逐步爬升至过木阀闸末端,引航道起点处跨过木阀闸,后沿右岸岸坡布置,绕行至堆石坝后,沿右岸堆石坝后坡布置,采用暗涵型式穿右岸坝肩,鱼道出口布置于右岸堆石坝前。
2、招标范围:砂石骨料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t) | 备注 |
1 | 砂 |
| 18577.09 | |
2 | 小石 |
| 16000.00 | |
3 | 中石 |
| 14000.00 | |
合计 | 4857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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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暂定2022年10月。
5、交货
6、运输条件:
铜街子水电站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倒数第3个梯级,位于下游乐山市境内。坝址处公路里程下距牛石镇2.2km、距福禄镇5.2km,距沙湾城区31.0km,距成都市187.2km。工程区有省道G348通过,交通较为方便。
7、质量要求
(1)砂石骨料应当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等有关标准要求。
(2)砂石骨料应具有出厂证。
8、计量
9、付款方式:支付按照“先供货、后付款”原则,以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9.1在合同生效后,需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供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上月21号到本月20号之间采购的实际供货量,由供需双方核对无误后,供方于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需方,需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完毕后需方在30-40日内支付已挂账70%-80%的材料款,其余部分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约定比例支付。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
9.2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满,质保金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滚动无息返还。
9.3供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供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发票的,需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供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自行承担。
10、本次竟标为平台全流程,请竞标响应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竞标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竞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11、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质量要求》。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砂石骨料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竟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