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4/22-SB-00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吉林能源 相关项目吉林华电舒兰吉舒42.2MW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光伏组件设备已由华电吉林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要求交货时间为供货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且最迟不超过2022年11月30日。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4/22-SB-00101 吉林华电舒兰吉舒42.2MW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双面双玻单晶硅高效组件单体545Wp,总容量42.2MWp。详见招标文件。 2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吉林华电舒兰吉舒42.2MW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双面双玻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400MWp。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6.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CGC或其他同等级的认证,并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投标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7.投标人的生产厂应自有实验室,应具有产品生产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检验、试验和化验设备。 8.投标人应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等关键检验设备,并由批准认证机构出具检验设备登记表(包括型号、规格、精度、使用场所等)。 9.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投标组件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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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