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22-XS-0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乌鲁木齐 粉煤灰销售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期(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22-XS-00201 粉煤灰销售 乌鲁木齐 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粉煤灰 销售 200 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 若本次继续参与投标,仅报名即可,不需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华电 招标 审核后即可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第一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已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有效的合作协议。 8.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环保部门审批手续的粉煤灰封闭存储点或处置或综合利用设施,或者提供投标人与其他综合利用单位签订的粉煤灰销售或处置协议,且其他综合利用单位需具有环保审批手续;环保部门审批手续至少包括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手续。 9.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1项或以上的固废拉运或处置或销售相关有效业绩(固废包括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石子煤等),业绩必须真实。提供相关业绩表及合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