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标条件
受电建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委托,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第一分局新能源事业部国能共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一期300MW光伏项目部所需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范围及内容:国能共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一期 300MW 光伏项目。
2、竞标范围:竞标人须承担国能共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一期 300MW 光伏项目商混的生产、出厂前的试验、装车、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竞标人确保提供商混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商混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商混要求也作为本商混范围的补充。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30 |
m3 |
15364 |
|
2 |
混凝土 |
C25 |
m3 |
450 |
|
3 |
混凝土 |
C20 |
m3 |
193 |
|
4 |
合计 |
m3 |
16007 |
(注: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按工程量需求为准。)
4、交商混时间:2022年10月5日起按照工程进度需求提供商混,商混根据项目部要求数量自通知后送达施工现场。
5、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水电四局国能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1标段一期300MW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及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招标人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商混。
7.1付款方式: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
7.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乙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在每月15日乙方提交结算单汇总表,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挂账,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票到财务挂账(一票制),次月甲方按挂账额70%-85%支付商品混凝土款,剩余商品混凝土款进入第二个支付周期,以此类推,待商品混凝土供应完毕扣除5%质保金后支付余款将在3个月内支付完毕。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6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付。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是在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竞标响应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竞标响应人无不良记录。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竞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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