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如美砂石加工系统生产需要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高效澄清器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如美砂石加工系统工程内容包括昌都市芒康县县道524如美镇段项目砂石加工系统的设计、建设、试运行及运行维护管理;砂石加工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办公及生活营地;存料场原材料回采;右岸存料场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绒曲存料场的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周边安全防护工程的设计、建设与运行维护;绿色智慧砂石加工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其他配合工作等。砂石加工系统和附属设施的拆除、清理及场地平整。
2、竞标范围:高效澄清器,包含设备材料费、生产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税费、利润等交付使用前各项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1 | 高效澄清器 | 300m3/h | 1 | |
合计 | 1 |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如美镇水电七局砂石加工系统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以及满足或者相关行业标准。
7、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竞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设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材料(手签字、盖公章)。
3、竞标响应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近3年(2019年至今)同规格标的物产品及以上业绩证明文件不3份,每份合同不少于1台,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要显示型号及数量,每份合同提供对应发票1份。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无。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代理商和生产厂商不得同时参与。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2年9月13日16:00前(北京时间)报名竞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