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一、询比价条件
受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石门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污水处理设备用于采购人承建的石门项目施工建设,本次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石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江上游支流褒河峡谷出口以上1.8km,距下游河东店镇3km,南到汉中市18km,是以灌溉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098亿m3,设计灌溉农田51.5万亩,电站装机44.73MW,设计年发电量1.41亿KW·h。
水库于1972年4月下闸蓄水,1983年完工建成。水库原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2001年~2006年除险加固后提高为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原枢纽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坝身泄洪中孔、放水(排沙)底孔、右岸河床电站、东西高干渠渠首电站、下游反调节池、南干渠渠首等组成。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报价人必须是在“电建集中采购 ”(http://ec.powerchina. cn)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四、需求一览表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1m³/h | 台套 | 2 | 废水处理后,达到GB/T18920-2020道路及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
以上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量根据经验收合格实际供货的数量为准,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通知一次供货。
2、交货
3、质量技术要求:所供污水处理设备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设备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行业最新标准及卖方企业标准。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1日15:00前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获取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3日15时00分 > 采购人登录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电建水电三局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电建集中采购 (http://)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