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SG-069)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江苏华电仪征整市(650MW)一期工商业32.3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厂房加固工程已由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约32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2日全部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SG-06901 厂房加固工程 屋顶的加固及修复等其他相关服务工作,涉及到与企业协调的部分工作内容。负责所有涉及到的设备材料接卸与倒运、保管以及包装物的回收保管工作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1000 本项目(一期)位于扬州市仪征市内,计划利用仪征市内 7 家企业的厂房屋顶,建设一个总装机容量为 32.361505MWp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厂区域总面积约 27.38 万平方米,中心区域坐标为北纬 32.23°~32.48°, 东经 119.08°~119.28°。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将本项目(一期)所产生的电能就近送入公共电网中,实现电能就近消纳的目的。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房加固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类似施工业绩(钢结构工程新改扩建等)不低于1个,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主要内容页、关键页等相关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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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