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20079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三工程公司喀什泽普供水水源项目采购一批复合土工膜、土工布,采购物资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泽普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西昆仑山北麓喀喇昆仑东侧,塔里木盆地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西缘,泽普县县域范围为东径76°52'30〃~77°29,00",北纬37°57,30〃~38°19,30",东西长61km,南北宽39km。全县主要分布在叶尔羌河东岸冲积扇上,北面和西北以叶尔羌河为界与莎车县相邻,东面和东南隔提孜那甫河与叶城县为邻。沉沙池位于泽普县奎依巴格乡,地理位置为东经76°56′12″,北纬38°0′9″,距离叶尔羌河喀群渠首的直线距离约为6.0km,距离泽普县城直线距离34.8km。建设内容包括:桐安乡干渠0+150节制分水闸、沉沙调节池引水管道(DN1500混凝土管、约5.58km)、沉沙调节池(160万m³)及进放水建筑物。
本项目处于少数民族管理区域,泽普县距离本项目施工地点40Km,报价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当地疫情管控情况,后期若因报价前考虑不周而增加的运输成本及其他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2.采购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喀什泽普供水水源项目所需复合土工膜、土工布。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复合土工膜 | SN2/PE 15.3-400-0.5 | 平方米 | 7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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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复合土工膜 | SN/PE 15.3-200-0.5 | 平方米 | 200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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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 | PET-10-8-200 | 平方米 | 20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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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 | SNG-PET-8-400 | 平方米 | 817 | 8m,400g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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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3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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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现场实际计量为准,单位为平米。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2.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规格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分批供应,每批次交货时间以询价人书面或
2.5.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复合土工膜满足以下标准:
《土工合成材料 非织造复合土工膜》GB/T 17642-2008
《土工合成材料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8-2017
《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 231-98
2.6.2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满足以下标准:
《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9-2008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满足以下标准:
《土工合成材料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8-2017
2.6.3.卖方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满足条款2.6.1/2.6.2标准要求;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2.6.3.上述材料的性能除符合本招标文件外,尚应符合有关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2.6.4.复合土工膜技术要求指标详见《土工合成材料 非织造复合土工膜》GB/T 17642-2008第4章要求,复合土工膜使用的土工布技术要求指标详见《土工合成材料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8-2017第4章要求,复合土工膜使用的土工膜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 231-98第2.2.1节要求;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技术要求指标详见《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9-2008第四章要求;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技术要求指标详见《土工合成材料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8-2017第四章要求。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2.7.1.1在货物数量及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1.2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买方该批次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7.1.3买方收到发票原件并认证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90%,剩余货款的10%作为材料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9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2020年至今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不少于 1 份相关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3.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500万元 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土工合成材料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在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2年8 月25日17:00 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8月29日12:00前登录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须提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申报“水电五局第三工程公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