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8-CL-2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 四川 (生产物资类班车)所属发电企业生产用柴油集中采购已由华电集团 四川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四川广安发电 2400MW、四川华电珙县发电 1200MW、华电四川发电 内江发电厂1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8-CL-2001 四川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柴油集中采购 四川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柴油集中采购,预计2700吨,具体以现场需求为准。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川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柴油集中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次采购油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中化石油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的大型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6.2019年1月至今柴油供货业绩3个及以上。 7.具有开具成品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今投标人已开具成品油13%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份及以上)。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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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