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土建工程01标项目采购一批金属波纹管,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工程(YCK0+000~YCK21+961.9)西起璧山站,途经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寨山坪站、西永站,穿越中梁山后接入磁器口站(含)。线路全长22km,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20.906km、高架线1.004km、路基0.09km。全线共设站5座,均为换乘车站,其中暗挖站1座(磁器口站),其余均为地下明挖车站;设正线区间5个,正线区间工程项目包括高架、TBM、矿山法、明挖及路基等区间;设1个停车场及出入线,其中出入线工程项目为高架及路基区间。其中由我部承建的路基约0.6km、高架线约1km、1个停车场及出入线,停车场用地面积约276.5亩,出入段线起止里程为:YCK0+000-YCK1540.000。
2.2.采购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土建工程01标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金属波纹管。
2.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金属波纹管 | 90mm | 米 | 49000 | 按买方施工需求为准 | 镀锌 |
2 | 金属波纹管 | 95mm | 米 | 5000 | 镀锌 | |
3 | 金属波纹管 | 100mm | 米 | 8000 | 镀锌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由于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4.交货时间: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进场,预计2022年8月-2023年5月为使用高峰期,具体以询价人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2.5.交货 鉴于询价人施工卸货地点不止一个,因此造成的运距增加,人工成本增加,报价人不能向询价人提出价格调整等其它索赔要求。
2.6.技术标准
(1)金属波纹管参照《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T225-2020)及其引用标准;
(2)以上技术标准如果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技术规范执行。
2.7.金属波纹管技术要求
(1)外观:金属波纹管外观应整洁,内外表面应无锈蚀、油污、附着物、孔洞和不同规则的褶皱,咬口无开裂和脱扣。
(2)不同规格金属波纹管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T225-2020)表3、表4、表5的允许偏差范围。
(3)金属波纹管承受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T225-2020)表6规定的局部横向荷载或均布荷载时,波纹管不应出现开裂、脱扣变形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在承受表6规定的局部横向荷载作用后或在规定的弯曲情况下,金属波纹管不应渗出水泥浆。
(4)连接管应与被连接管具有相同的波形,且尺寸大一个规格;连接管的长度应为圆管公称内径或扁管等效公称内径的4倍~5倍,且不应小于300mm。
(5)试验及检测项目需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T225-2020)表7产品检验项目要求。
2.7.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2.7.2.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报价人授权委托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询价人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询价人设备物资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询价人、报价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询价人叁份,投标人贰份。
2.7.3.投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报价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7.4.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材料挂账后次月买方支付给卖方第一批已验收货物金额80%的货款,次月支付15%,剩余5%作为质保金。询价人同意银行转账支付方式,并接受承兑汇票或建设银行链融资e信通的支付方式(原则上该方式支付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金额的30%),按照询价人财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且承担因此发生的利息,询价人不贴息。
2.7.5.如遇到询价人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询价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报价人应予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
2.7.6.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供货完成后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与后续货款一同无息退还,此质保期为投标人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投标人质量责任的依据。
2.8履约担保:保证金或四大行银行保函。
2.8.1.履约担保金额:¥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
2.8.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保函或保证金形式交付,由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土建工程01标项目经理部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前,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部交纳¥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必须持有具有要求的相关资质(包含营业执照、制造企业须具备金属波纹管生产能力、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等),且需提供由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取得生产厂家授权,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金属波纹管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2020年以来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7.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17:00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7月20日17:00前登录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向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