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220183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一分局浙江天台抽水蓄能项目经理部一台除尘车,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第一工程公司承建的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地下厂房、尾水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工程包括:输水系统和地下厂房系统的开挖与支护以及部分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等。工程计划2022年05月01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2026年07月首台机组发电,2027年11月完工。
2、招标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浙江天台抽水蓄能项目经理部所需一台除尘车。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特征/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除尘台车 | 3000m³/min | 台 | 1 |
交货条件:满足交货所具备的所有要求、所配套的所有设施设备、结构、零部件符合及行业标准。
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并签订采购合同的10天内(或报价单位提供最快供货时间)。
5、交货
6、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6.1、满足低海拔隧洞干式除尘施工需求;
6.2、全封闭驾驶室。最大行驶速度不低于12km/h。最大爬坡能力不低于25%;
6.3、风机 风量不低于3000m³/min, 除尘效率不低于99.99%,适用断面不低于200平米;可处理相对湿度高达95%的高湿粉尘,过滤效率≥99.99%,设备出口粉尘浓度<2mg/m3;
6.4、80平方掌子面爆破完成后在15-20min内将工作面的有害气体冲淡至允许浓度(瓦斯浓度≤1%、一氧化碳浓度≤0.0024%、二氧化碳浓度≤1.5%、硫化氢浓度≤0.00066%、氨浓度≤0.0004%、二氧化氮浓度≤0.0025%,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6.5、除尘台车尾气满足不低于国III排放标准;
6.6、配置粉尘浓度检测仪,风阻压力仪等有害气体检测仪器;
6.7、设备底盘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汽车底盘,配置国内外知名品牌液压电气系统;
6.8、具备收集粉尘自动排放功能,滤芯具有全自动清洗功能、滤布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防水防油。 滤板使用脉冲清灰系统进行自清洁,自动出料系统,无需人工清理料仓内粉尘,除尘风量无级变频调节;
6.9、除尘设备配置智能控制系统,可根据洞室内粉尘状况自行调节设备运行频率;
6.10、整机包含除尘本体、负压风机、空气压缩机、螺旋输送机、脉冲喷吹系统、变频控制柜,其中负压风机、空气压缩机、减速电机、脉冲阀、脉冲喷吹控制仪、电机、变频器均采用国际一流品牌;变频控制柜要求采用定制化户外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6.11、过滤材料选用高分子复合过滤板,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无需更换耗材;
6.12、最低工作温度为零下25℃,最高工作温度为50℃,噪音:噪音≦80分贝;
6.13、拥有成功的洞室爆破施工粉尘治理应用案例
7、供货要求:
7.1.除尘车调试指导手册和使用说明书及保养维护
7.2.总图一套及控制原理图;
7.3.质量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
7.4.随机专用工具清单及易损备品、备件清单。
7.5卖方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质保范围及质保期明细、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除尘车的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需提供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