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8年-2019年度电商化
(2818QHDS03)(固定价)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本(批)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采购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采购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允许代理 |
注册资本金(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日汇率折合) |
WZ-2818QHDS03-001 |
档案盒 |
否 |
≥100万元(人民币) |
鉴于电商化采购模式的特点,本采购范围标明的“参考数量”,仅供应答人判断大致采购规模的参考。本次采购不承诺各最终成交人的实际供货数量,各成交人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有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具备熟练操作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能力。
(2)产品经营范围涵盖应答人从本次采购商品(具体以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中选择应答的产品。
(3)具备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具体以附件2“货物配送点明细表”为准)。
(4)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及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的能力。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法定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7)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采购人的验证。
(8)具有销售产品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货物供货仓储、运输、配送和相应的售后维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方面的能力。生产商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9)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和行业相关产品的规定标准,需要检测报告的应持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10)在国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人、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标的应答。
(12)按照《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应答人不得选配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青海电力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成交)资格、取消中标(成交)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潜在应答人成为成交人后,在产品供货时,提供与所供产品有关的经认可的第三方鉴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强制性3C认证报告、消防认证等证明。
(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应答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应答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告知函具体格式以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要求为准。《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应答人须接续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应答人为单位提供一份正本,单独封装,信封标明项目名称,标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正本”。以分标为单位在商务文件中提供一份副本。
日前,浙江、广东、河北、山东、重庆等部分地区政府单位网站、检察-院网站等发布消息,自2018年8月1日起,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若因此原因未开具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需承诺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等方式自行证明。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递交方式与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递交方式保持一致。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5)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至2017年内连续三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告自成立年度起提供至2016年或2017年)。
(16)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同时参与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015年度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3应答人必须按包对包内所有物资进行应答,对于采购目录中的每个包,应答人在技术、商务、报价应答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品牌及型号的产品,如有缺失或对采购目录中的每个包进行多个品牌应答,将被拒绝。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采购在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化采购的供应商,需先查阅金融认证中心(http:// )办理电子钥匙,并须在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办理注册方能参加。
4.2报名及出售采购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8年08月09日至2018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的报名表(带公司公章)及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
4.3采购文件的售价:应答人应采取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付款,采购文件按包销售,售价为150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应答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在汇款单附加信息及用途内注明资金用途及采购批次(例:电商化-分标名称-标书费),一次性将本批次购买各分标采购文件款项汇到公司账户,因信息不详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答人承担。
4.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公司收到应答人报名表并确认付款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应答人指定邮箱,应答人方可进行下载。
4.5标书费支付账
收款
银行
4.6财务人员
4.7发票领取地
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供应商服务大厅1号窗口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18年08月17日上午08:30-10:00。
应答文件集中递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的电子应答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3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