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设备更新鹤管\DN100 PN2.5 L2300(招标编号:NWZ250520-2111-07801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鹤管\DN100 PN2.5 L230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2025设备更新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鹤管\DN100 PN2.5 L2300 | 10.000 | 套 |
2 | 鹤管\DN100 PN25 L9000 | 4.000 | 套 |
3 | 鹤管\DN100 PN2.5 L2760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至今每种类型鹤管5套且连续运行平稳运行2年及以上应用的业绩表。投标人所提供的的鹤管密封形式应为:压紧密封+气囊锁紧,投标人所提供的鹤管及附件必须在投标人已完成的设计、制造和应用范围内,提供合同、技术文件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招标文件制造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提供使用单位业绩证明(盖公章),提供第三方对鹤管此种密封形式VOC排放检测合格(不大于500PPM)报告。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必须承诺:其制造和生产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