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4/17-QT-173)
一、 招标条件
丹东金山热电 技改工程(生产服务类班车)丹东金山热电 2025年6月-2026年5月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及检修外委承包项目锦绣标段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丹东公司2025年6月-2026年5月供热委运锦绣标段(CHDTDZ074/17-QT-17301):包括老城区春三路至兴一路、锦山大街至四号干线(花园路与表厂路之间)以及大众路至体育馆路之间大部分供暖区域。供热所管辖内万达、锦绣等37座换热站、14座高直连的运行调整、所有设备(含建筑物、热控设备、高、低压电气设备设施)、管网(含走廊及热用户室内管道)的检修维护及抢修、热用户温度不达标及12345投诉件处理和热用户上访等情况处理工作,供热联网面积约489.15万平方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丹东公司2025年6月-2026年5月供热委运锦绣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2项及以上的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合同业绩,该业绩的维护面积需要在100万平方米及以上,需提供该合同的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业绩反馈等内容的扫描件(如合同中未明确维护面积,提供其它可证明维护面积文件的首页、证明页、签字页),内容不全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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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