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纬公司2025年自动体外除颤器及配件框架招标采购其他医疗器械配件(招标编号:NWZ250515-5519-076422)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医疗器械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经纬公司2025年自动体外除颤器及配件框架招标采购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其他医疗器械配件 | 75.000 | 件 |
2 | 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 | 58.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标的物的供货业绩(如果标的物为多项,可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如投标人以代理商身份投标,可以提供代理生产商的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扫描件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1095天至开标日60天之间。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证书扫描件,同一品牌不接受两家及以上投标人重复投标,同时所代理的品牌必须与报价表里填写的品牌一致。 (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以代理商身份投标,须提供代理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书状态有效。(投标人提供药品监督局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书状态有效(投标人提供药品监督局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4)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服务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提供符合投标产品特性的绿色物流、绿色包装方案,确保供货过程符合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乙方30日内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并开具发票,甲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