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6-ZB-02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邹县发电 8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设计供货及安装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邹县公司8号1000MW机组,引增风机合并改造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为:(1)引风机系统增容改造;(2)引风机出口至吸收塔入口烟道优化改造;(3)原增压风机系统拆除;(4)原有增压风机高压柜及其他用电设备电源移位改造。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5/8/21-2025/11/30。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引风机-邹县公司8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设计供货及安装总承包(CHDTDZ047/16-ZB-02301):邹县公司8号1000MW机组引增合一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1)引风机系统增容设计供货安装;(2)引风机出口至吸收塔入口烟道优化设计供货安装;(3)原增压风机系统拆除;(4)原有增压风机高压柜及其他用电设备电源移位改造。以上所有改造范围内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引风机-邹县公司8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设计供货及安装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至少1项火电机组600MW等级以上引增风机合并或引风机改造设计供货及安装(EPC)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