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海公司青海海西州550MW 风电项目施工准备及施工道路施
工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公司青海海西州 550MW 风电项目施工准备及施工道路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能源局以《海西州能源局关于大唐海西州清洁供暖配套 55 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通知》(西能源【2024】19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都兰)清洁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8: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QHDL05-FW-L001
2.2 项目名称:青海公司青海海西州550MW 风电项目施工准备及施工道路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2.3 建设
2.4 建设规模:550MW。
2.5 计划工期: 2025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516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从施工准备至施工道路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不含水土保持监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范围:临建工程、施工用水(转永久)、用电(转永久)、通信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前的路基工程等,主体工程施工期间的道路维护,风机、箱变吊装结束后的路面工程,环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治理施工监理工程,及其他与施工准备及施工道路工程相关的零星辅助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工作内容:全面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和协调;监督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承担工程未移交前的设备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本项目工程质保期的服务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需的其它工作;参与设计联络会、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等相关服务;参与图纸审查、设计交底;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及调试方案等;参加本项目工程范围以内的各工程项目与相关设计的工作协调等。(本项目分为三个监理标段同时招标,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优先级排序:风电项目风电场施工监理标 ${>}330\mathrm{kV}$ 曜唐变扩建及场区集电线路施工监理标 $>$ 施工准备及施工道路施工监理标,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评分均排名第一,按优先级顺序授予中标资格,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网站(查询网
(2)按照大唐集团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200MW 及以上风电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业绩或同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及100 公里及以上全过程监理业绩。
3.2.3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主要专业应具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监理业绩的监理人员数占总监理人员数的比例不少于 $50%$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地方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专业监理工师资格证书。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1 个及以上200MW 及以上风电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业绩或同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及 100 公里及以上全过程监理业绩。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3.2.4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完工证明(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结算证明/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