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6/22-SB-001)
一、 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进口调节阀设备国际招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为全部设备在2026年1月1日前到达CIP北京航空港。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阀门及管件-进口调节阀设备国际招标(CHDTDZ036/22-SB-00101):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高低加疏水系统、邻机加热系统、辅汽系统、凝结水系统进口调节阀(共48台套进口调节阀)。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阀门及管件-进口调节阀设备国际招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投标人必须是依所在国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或境外销售企业。若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境外销售企业同时投标,则境外销售企业投标无效。 6.投标人为境外销售企业的,须提供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投标产品品牌应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台1000兆瓦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进口调节阀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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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