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非安装设备购置(第一批)内漏检测仪(招标编号:NWZ250430-3837-076514)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内漏检测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2025年非安装设备购置(第一批)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内漏检测仪 | 1.000 | 台 |
2 | 内漏检测仪 | 1.000 | 台 |
3 | 内漏检测仪 | 1.000 | 套 |
4 | 内漏检测仪 | 1.000 | 台 |
5 | 内漏检测仪 | 1.000 | 台 |
6 | 内漏检测仪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至少1台内漏检测仪或相关类似产品(例如:泄露检测仪、超声波气体泄漏检测仪等)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①销售合同复印件;②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须上传至发票验真平台并引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技术参数的要求(规格书中“▲”参数允许偏离,偏离项数最多不得超过3项。若有偏离项,须列出偏离项,并承诺:除了偏离项以外,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其他技术参数的要求)。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协议,代理商仅允许以下4种情况:1、允许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委托书或授权协议 2、允许生产厂家国内总代理给予的授权,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给国内总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协议 3、允许国内唯一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同时须提供国内分支机构与生产厂家关系证明材料 4、允许国内唯一分支机构给予的授权,同时须提供国内分支机构与生产厂家关系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招标物资(名称为:内漏检测仪、超声波气体泄漏检测仪、超声波泄漏检测仪等)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b IIC T4 Gb。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的防爆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