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食品级硫黄质量提升硫磺成型机\6000kg/h Φ3-Φ5mm 电机 防爆(招标编号:NWZ250506-2111-076515)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硫磺成型机\6000kg/h Φ3-Φ5mm 电机 防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食品级硫黄质量提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硫磺成型机\6000kg/h Φ3-Φ5mm 电机 防爆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七年(2018年1月-2024年12月)具有设计和制造单台生产能力5500kg/h以上硫黄造粒成型机的成功应用业绩不少于3套,并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包含合同、技术协议、投用时间、用户证明文件、发票扫描件等),发票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通过的发票信息。投标人对投标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供货商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 (2)供货商须承诺“按照HSE要求,中标人负责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健康、安全、安保、环境等符合相关要求。并保证物资包装、运输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及满足石化HSE及绿色企业创建相关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