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吉林石油 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公开招标方案公路运输(成品油)(招标编号:NWZ250523-9001-075888)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公路运输(成品油)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2025年吉林石油 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公开招标方案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公路运输(成品油) | 181800000.000 |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1.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类);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配员充足。投标人需提供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文件,以及人员名单,人员名单要附2024年4至2025年5月一整年的连续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自然年内(截止至开标日)年运量不低于10万吨的发票明细,需要提供发票及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承诺供招标人自有成品油运输车不低于15台。此项需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车辆清单,清单中需明确头、尾牌号、报废期。承诺清单中所列车辆均为供给招标人固定使用的车辆。招标人承诺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将按照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车况(准入)检查表(附件4)、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入库检查记录(附件5)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所有车辆车辆进行审核(附件4、附件5中所有条款中均要满足)。对于审核不合格的, 限期1个月内整改, 1个月内不整改完毕的视为不满足此项资格条件,不能成为入围供应商,之后按照评标排名依次向上递补。 (2)提供与车辆清单所列车辆一一对应的车籍手续如机动车登记证书。 (3)提供运输车辆罐体容器压力试验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司押人员(各15人),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需提供押运证,提供社保证明。 (5)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具备分仓功能的数量需占满足要求的总车辆数量的80%以上。 (6)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需配备防护栏同时车辆需具有下装口。 (2)投标人承诺满足并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管理。 (3)投标人承诺乙方车辆在甲方加油站使用IC卡加注运输燃油。 (4)投标人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安装完成与招标人在用的油罐车智能电子锁(包括gps定位及轨迹、电子铅封)。所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必须具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并可以远程监控。并为招标人提供系统账号和软件,招标人能随时保持对车辆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访问、监控。无视频监控系统的,投标人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监控系统的安装 (6)投标人承诺运价调整服从招标人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7)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库到库中转运输需求。 (8)投标人承诺除自然灾害、疫情以外的任何情况影响配送,均由承运商自行协调解决,保障供应,一旦发生断供,则按照脱销事故进行处罚,脱销一次,扣减运量10%。 (9)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一周内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第一名30万元,第二名20万元,第三名15万元,第四名作为备用承运商,在分得运量后一周内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 (10)投标人承诺投标人车辆清单中所列车辆不在中石化销售企业成品油物流管理系统车辆失信名录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